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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
时间: 2014-04-16 13:40:00 来源: 字体显示: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我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兴边富民行动规则(2011—2015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支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吉发〔201111号),结合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专项规划和各边境县(市、区)发展规划,省民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编制了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边境地区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边境地区各相关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不断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支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边境地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交通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边境一线农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贫困边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边民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逐步完善;特色产业长足发展,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历史、自然、地理、基础等诸多原因,边境地区与全省、与国内其他边境地区比较,差距仍然较大,发展水平不高、结构不优、活力不足、效益不高、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尽管边境地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但随着国家对兴边富民行动的高度重视,对边境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为边境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省委、省政府立足吉林实际,提出了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为边境地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探索政策推动、项目带动、社会联动的新方式和新途径,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努力改善民生,推动边境地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共同把兴边富民行动推向新阶段。 

  (二)发展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进步,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交通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边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边民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得到长足发展,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显著增加;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显著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边疆繁荣、边防巩固、边境安全的局面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 交通网络建设。加大对边境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口岸公路桥梁、旅游公路、边境一线公路和铁路建设,打通对外公路铁路运输通道,形成联通内外、覆盖城乡的交通运输网络。 

  (1)铁路。加快推进吉林至珲春客运专线建设,开工建设四平至松江河等快速铁路。开工建设珲春至东宁、松江河至长白等铁路项目。根据国际形势,适时启动实施中朝跨境铁路项目。 

  (2)公路。到2015年,力争实现边境一线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三级以上标准,边境一线所有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启动边境县(市、区)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适时建设通边境县(市、区)的高速公路。加快建设集安至通化、延吉至长白山等高速公路和松江河至长白、三道沟至下套、开山屯经白金至上化、上化至柳新、园池至和平营子、二道白河至露水河、珲春至敬信等国省干线公路和边防公路。 

  2. 水利电力工程建设。重点抓好边境江河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城市防洪配套设施、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和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项目建设,提高城乡防洪能力,乡村段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城市段防洪标准全部提高到50年一遇。加大城市供水水源、净水和输水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努力改善城乡群众饮水问题。重点抓好供水管网改造、排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体系。大力开展以节水灌溉、灌区改造、人畜饮水、水毁工程修复、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 

  3.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推动农村网络信息平台、资源信息库、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和农村中小学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系统建设。继续完善计算机互联网,推进光缆传输,发展无线传输,整合网络资源,建成大容量、高速率、安全可靠的骨干传输网。加快建设数字广电网,积极促进移动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开放、高效、便捷、安全的信息网络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企业、社区和家庭信息化。完善边防边控通信设施,加快网络信息安全、无线电监测系统建设,支持边境覆盖和应急通信工程。 

  4.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控制不合理资源开发,强化对森林、水源、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尤其是要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森林公园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较为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采空区、塌陷区治理,促进矿山生态恢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家园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为突破口,强化农业环境监管工作。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农村工矿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在全社会积极开展绿色环保等生态科普和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增强人们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 进一步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就业,构建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加大对边境地区老年人、孤残贫困儿童、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不断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大力促进各项公共服务向边境地区延伸,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切实解决好边境地区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化扶贫。 

  2. 加快推进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全面完成边境地区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国家农村危房改造,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重点解决边境地区居民的危旧房改造,到2015年末基本完成边境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3.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加强边境乡(镇)民族中小学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努力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4.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边境地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大力改善边境地区乡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乡有合格卫生院,村村有合格卫生室,切实解决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看病难问题。大力提高农村卫生室人员素质。加强疫情监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影响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疾病,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有效控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口腔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 加快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丰富边民的文化生活,扩大对周边的影响,抵御境外文化渗透,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节目翻译制作和传输覆盖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筑成健康、坚实、深厚的文化安全屏障。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有效监管。加强科技信息服务及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科学知识的普及。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乡村体育设施建设。 

  (三)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1. 扶持特色农业。支持边境地区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发展特色农业。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为目标,按照抓龙头、带基地、兴产业、富农户的基本思路,不断扩大农特产品基地规模,健全农村服务和市场体系,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加合作社、带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一批以棚膜经济、蔬菜、人参、中药材、食用菌、林蛙、经济动物、山珍食品等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产业化程度,深度开发红景天、蚕蛹、蓝莓、蜂产品等。建设一批特色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模式,加快专业乡、专业村发展。 

  2. 扶持资源开发型产业项目。要充分利用边境地区资源丰富的优势,实施积极的产业扶持政策,在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推动优势资源富集地科学有序开发。重点扶持边境地区具有资源优势的矿产、建材、能源、林产品加工等工业项目建设,努力培育边境地区支柱产业,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打造边境地区经济行业品牌,提升边境地区工业和企业的竞争力,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 

  3. 扶持旅游产业发展。依托旅游资源优势,充分挖掘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推动旅游资源与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度融合。重点开发具有朝鲜族民俗文化、歌舞艺术、特色饮食、民族传统建筑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族旅游资源和产品,建立民族风情园、民俗村、民俗博物馆等,形成吉林省特色鲜明的民族和民俗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加大对边境地区旅游产品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托长白山、集安高句丽古迹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特色游、边境游、跨国旅游和朝鲜族民俗风情游等旅游产品品牌,促进边境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4. 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发展。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发展。 

  (四)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1. 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边境口岸、通道配套设施及口岸桥建设,配备先进的边境管理和出入境检查设备,提升工作效率,提高通关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边民互市贸易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造促进边民参与边境贸易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条件和环境。 

  2. 发展边民互市贸易。扩大边民与相邻国家边民的贸易往来,鼓励支持边民互市贸易,在区位重要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重点建设好边民互市贸易市场,促进双方生活日用品、手工艺品和旅游商品的互市贸易,带动边民致富和地方增收。 

  3. 扩大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图们江国际区域合作等平台,积极参加各种项目推介和招商活动,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转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加强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出口加工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加大技术进口力度,积极引进和消化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不断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推进边境和跨境经济技术合作园区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周边国家为重点,积极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和承包工程,实现境外发展新突破。 

  (五)加强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 

  1.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点抓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犯罪活动,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乡(镇)、县(市)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2.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爱民固边活动。建立边疆内地、军地、警民、各民族之间团结和境内外友好共建机制,防范打击跨国跨境违法犯罪,构筑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屏障,为边境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资金投入。 

  1. 加大对边境地区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中小型水利设施、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村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2. 充分考虑边境地区支出成本高的特殊因素,加大对边境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边境专项转移支付,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上向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向边境民族地区倾斜,支持边境地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3. 积极帮助边境地区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边境地区的金融扶持力度。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边境地区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资本金配套支持。金融机构对边境地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信贷原则的贷款需求给予积极支持,政策性银行对边境地区开发建设给予重点倾斜。落实国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贷款利率政策,促进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1. 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支持边境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并逐步提高边境地区中小学校办公经费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边境县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力度。 

  2. 加强边境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农村困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 加大对边境地区文化事业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文化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文化设施运行费用及专职管理人员薪金和补贴。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投资力度和设备的投放数量。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文物的保护及少数民族地区博物馆的投入。对广播影视设施维护进行补助,支持增加广播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节目的数量。支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业发展。 

  4.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规模,完善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标准。支持边境地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边境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实行积极的产业扶持政策。 

  1. 扶持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用足用好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以及国家赋予长吉图地区先行先试等多种优惠政策。 

  2. 完善边境地区中小企业扶持体系。加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对边境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对边境地区初创小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引导边境地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大型商品市场升级改造,扶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开发和生产。 

  (四)加大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 

  1. 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推进富民工程与扶贫开发相结合。落实富民工程和《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有关部门在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时,继续在政策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边境地区更多的支持和照顾,将边境地区贫困村纳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优先实施。 

  2. 进一步加大对边境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以工代赈、兴边富民、财政扶贫资金重点向边境民族乡、村倾斜。继续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在确定省直部门扶贫联系点时,要重点安排边境地区贫困乡村。 

  (五)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1. 继续推动边境地区外贸进出口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商品市场的发展,建设边境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尽快形成出口商品集散地。 

  2. 对边境民族地区政府参加境外经贸展洽活动继续给予资金补助。对于出口大户继续给予资金奖励和进出口政策倾斜,对在境外投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3. 积极为边境民族地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类配额指标向边境民族地区倾斜,扩大边境民族地区进出口规模。   

  (六)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边境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优先将边境县(市)人才培养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定向培养、专项培训等措施,大力培养边境地区急需的各类人才。办好各种形式的边境地区干部培训班。落实好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各项待遇。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到边境地区发展创业。继续有计划地选派边境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发达地区和省直部门挂职锻炼。加强培训,扩大边境地区农村实用人才规模,提高人才素质,优化结构,使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农村实用人才运用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显著提高。 

  五、组织保障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分工负责,市(州)协调配合,县(市、区)贯彻落实的要求,省民委委员单位和边境地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兴边富民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民委委员单位要把规划的主要任务纳入本部门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边境地区规划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实施。各边境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兴边富民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在兴边富民行动中的组织协调责任,建立规划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省民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兴边富民行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责任编辑: 省民委_崔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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