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文件 > 领导讲话
在全省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上的讲话
时间: 2015-01-12 14:46:00 来源: 字体显示:  
在全省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上的讲话 

阿汝汗 

 

同志们: 

  省民委召开这次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兴边富民行动深入开展,全面完成《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上午,大家实地考察了集安市边境沿线的部分兴边富民项目。刚才,我们观看了“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十五年成果纪实”专题片,专题片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我省兴边富民行动实施十五年来所取得的成果。浑江区、安图县、集安市和集安市的青石镇及太王镇果树村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听后很受启发,深受鼓舞。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交流,对于我们进一步开拓思路,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全面完成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所确定目标和任务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对实施兴边富民行动重大意义的认识 

  进入“十二五”以来,边境地区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支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经济实力明显增加。2013年,全省10个边境县(市、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6.29亿元,比2010年增长33%;完成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5.19亿元,同比增长5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727.79亿元,同比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762元,同比增长35%。增速接近或高于全省发展速度。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10个边境县(市、区)先后开工建设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000余个,实施了一批涉及交通、农田、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力改善了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吉林至珲春铁路客运专线、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珲春老龙口水库枢纽工程、抚松矿泉水开发、集安人参产业园建设、安图刘生店钼矿技术改造、临江硅藻土深加工、集安市滨江风貌区工程等项目的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为边境地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边民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3年6月,累计投入资金20.75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目前,边境地区泥草房改造基本完成,安全饮水问题基本解决,98%的行政村通了水泥路。投资4.5亿元,用于改善边境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投入资金30.9亿元,大力支持边境地区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先后筹措拨付资金1.5亿元,支持境地区实施送戏下乡、农村文化大院、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境地区“三馆一站”建设等工程。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在边境地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四是特色优势产业格局初步形成。2011年,启动实施“百村万户”致富工程,以100个重点村为平台,大力扶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十二五”以来,共投入兴边富民行动补助资金达23942万元,通过采取“龙头企业+农户”、“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扶持了623个、涉及37662户村民的种植养殖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建成了以延边黄牛、人参、食用菌、有机蔬菜等为主的一批特色产业基地,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增收。 

  回顾“十二五”以来兴边富民工作,边境地区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边境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民委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所有关心、支持兴边富民行动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和重要战略机遇期,也进入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情况更为复杂敏感。边境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区和生态安全屏障,也是对外开放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前沿,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加快边境地区发展,有利于增强边境各族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自豪感;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确保边疆安宁;有利于扩大我国在周边地区的优势和影响,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为推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国务院于去年末,下发了《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充分地体现国家对边境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吉林省作为多民族边疆省份,边境地区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全省的10个边境县(市、区)都在东部山区,有210多万人口、1300多公里边境线。近些年来在兴边富民行动推动下,边境地区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方面原因,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不强,人员外流严重,群众生活还不富裕。全省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有3个在边境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与其他地区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2013年,全省边境县(市、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125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97%,人均地方财政收入3246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7%。边境贫困地区差距更大。要完成兴边富民“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同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和繁重。为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特殊重要性,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富裕、民族团结和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 

  二、立足部门职能,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完成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兴边富民工作的重点。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立足职能,突出重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兴边富民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着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兴边富民行动的良好的氛围。兴边富民行动开展已历时15年,先后经历了试点、确定重点县等阶段,直到2009年10个边境县(市、区)才全部纳入兴边富民政策扶持范围。所以,兴边富民这项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平衡。特别是在宣传方面,有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死角,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与关注。为此,要使兴边富民行动更加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和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必须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民族工作部门作为兴边富民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宣传媒体的沟通协调,创新舆论宣传模式,深入宣传兴边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突出成就,宣传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的关心与关怀,宣传兴边富民行动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不断扩大兴边富民行动的社会影响,为全面完成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创造更加有利的氛围和条件。 

  (二)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在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近年来,由于我们加大了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边境地区已建成了一批以延边黄牛、人参、食用菌、有机蔬菜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为边民增收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目前情况看,这些基地仍然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的状态,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等问题。为此,各地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做大规模。加大对同一类特色产业的整合力度,扩大规模,从根本上解决规模小,竞争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差等问题;二是做优产品。通过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实现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三是打造品牌。品牌建设是发展壮大现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实现市场占有率和产业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抓手。要切实改变目前无品牌、品牌多、品牌小、品牌杂的状况,对现有的品牌资源进行整合利用,突出做大做强,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品牌;四是带动农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继续组织实施好“百村万户”致富工程,要强化产业基地对农户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 

  (三)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为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助力。目前,全省有民贸民品企业400余家,其中有70%以上在边境地区,这些企业虽然数量不多,但在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却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准确把握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精神实质和对政策落实的具体操作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创造性的把国家的民贸政策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制定和细化管理措施,用足、用活、用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不变调、不走样。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民贸民品企业解决在政策落实和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措施,通过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等手段,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树名牌,依托这些名牌企业,带动边境地区加快发展。 

  (四)立足保护与发展,切实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目前,全省有30个村被列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其中有15个在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的集中体现, 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不仅仅是弘扬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且还具有其深刻的政治意义,这点在边境地区表现更为明显。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按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的有关要求,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建设的规划设计,项目施工的具体指导,保证建设质量和进度,力争出精品、出形象、出效益。要充分发挥村寨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独特的优势,把经济发展与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壮大特色村寨乡村旅游。引导村民重点发展“农家乐”、“水上乐”,培育和开发少数民族特色餐饮。加大对特色村寨的包装、推价、宣传力度,培育一批特色村寨旅游示范点,形成特色村寨旅游品牌,提升特色村寨影响力。 

  (五)充分挖掘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民族的文明史就是其文化发展史,民族文化的消亡,就意味着一个民族的消亡。我省10个边境县(市、区)有少数民族人口47.09万人,约占边境地区总人口的22.3%。在这些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着很深的根基,但是由于边境地区人口的不断减少和外来文化的影响,本土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作为民族工作部门,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重点抓好民族文化的静态保护、活态传承。抓好本地区民间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并归类建档、妥善保存。 要重视发现、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积极搭建群众性文化活动平台,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创建活动,采取文艺演出、体育竞技等多种形式,促进各民族交流、理解和团结。把民族团结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家庭和文明村民评选标准,增强各族群众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深入开展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各族群众的法制意识、公民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形成各族群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组织动员各族群众投身创建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和模范个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强化项目建设,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强化项目建设和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一直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随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额度的不断增加,国家和省也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今年,国家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就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和专项检查。省审计厅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部分边境县(市)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专项审计和检查及平时我们工作了解的情况看,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贪污挪用专项资金;二是随意扩大政策扶持范围;三是多头申报重复获得扶贫贴息和财政补助;四是虚报贫困户数量争取项目资金;五是申报项目资金与实际严重不符;六是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造成资金闲置;七是应招投标项目而未进行招投标;八是种养殖项目运行效果不佳等问题。目前,上述问题严重的有关当事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县(市),这即是对你们的信任,也是对你们的考验。同时,也希望大家尽进入角色,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一是要指导乡(镇)把好村屯项目立项关,切实解决村屯申报项目随意性大,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编制的实施方案和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要严把审批关。市(州)、县(市)民族工作部门要建立专家评审制度,严格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扶持方式和效益预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要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一经完工,市(州)县(市)民族工作部门要吸纳扶贫办、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予以解决。 

  (二)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要建立项目库。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有利于使更多更好的项目纳入视野,从而达到优中选优。对于一些发展前景好,切实可行,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后纳入项目库,扶持的具体项目应从项目库抽取。使申报立项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动态化管理。减少和避免由于前期工作仓促所造成的决策失误。二是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市(州)、县(市)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存在问题,确保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档案材料是否齐备,关系到能否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项目验收乃至后评价的关键。各地要以每个项目为单元,建立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整个过程的全部资料档案,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三)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管理问责问效机制。目前,省里正在着手制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从各边境地区看,有的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有完备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但多数地方规章制度不健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和规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责任主体,从根本上解决项目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管理不到位以及违法违规和扶持项目效果不佳等问题。同时,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公示公告制等相关规章制度。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持资金。 

  (四)要加强民族工作部门队伍建设。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要求,大力倡导“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要正确运用项目评审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项目的组织、评估、审定工作。要坚持原则,不能随意降低立项标准;要秉公办事,防止上人情项目。要廉洁自律,防止评审立项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兴边富民工作新局面,为实现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省民委陈峻) 
   
吉林省宗教网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吉林省宗教事务局
主办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