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卡满族乡位于九台市东南部,距九台市城区65公里处。
全乡幅员面积21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7094公顷,占总面积的33.8%,林地面积2722公顷,占总面积的13% ;水域面积550公顷,占总面积的2.6%。截至2009年末,辖12个村民委员会。
中华民国时为吉林县二区。1947年解放,成立九台县舍岭区政府;1956年成立舍岭乡政府;1958年为其塔木公社舍岭管理区;1961年成立舍岭人民公社;1974年改为沿江人民公社;
1983年,成立莽卡满族乡。
全乡总人口32966人,其中满族人口11867人,占全乡总人口的36%。由汉族、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成分构成。
全乡有丰富的水资源和山林资源,境内西南部村屯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乡内可开采沙石、青石、花岗岩等建设材料。满族人文化习俗“跑火池”等活动吸引众多中外专家学者多次前来考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