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6〕66号)文件精神,省民委对各民族贸易县申报的民贸企业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12日至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翟文斌
联系电话:0431-88904873(兼传真)
附件: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名单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