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民族发〔2015〕24号
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公主岭市党委、人民政府:
去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推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要求,请你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本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包括落实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自查。自查工作要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电子版同时报送省委统战部、省民委,我们汇总后报省委和国家。
省民委办公室联系人:胡布和
电话:0431-88904640、88916460(传真)
省委统战部二处联系人:苗新雷
电话:0431-88902726(兼传真)
中共吉林省委统战部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